1、在我院就诊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标准:
一年内,参保人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、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为:在职职工60%,退休人员 70%;
一年内,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 元,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元。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2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基本医疗保险待遇
1.普通门诊。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医,门诊合规费用按照50%的比例进行报销,一年内个人封顶线为300元。
“高血压、糖尿病”的参保居民,需要药物治疗者,首先按门诊统筹政策给予治疗用药保障,在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用完后,高血压年度增加150元限额,糖尿病年度增加170元限额,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,则年度增加200元限额。增加限额部分的合规费用按50%比例报销。
原个人(家庭)账户余额已转移至户主账户上,可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。
2、门诊慢性病。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鉴定后,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,按照65%的比例报销,实行定点治疗、限额管理。我院门诊慢性病所有病种实行随时申请、随时受理、随时鉴定。
3、住院。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:
起付标准:200元;
报销比例:200-1000元,按75%报销;
1000-2000元按80%报销;
2000元以上按90%报销。
医院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英庄卫生院
健康热线:0377-0000000
邮箱:11111111@163.com
英庄卫生院公众号
版权所有:英庄卫生院 备案号:豫ICP备2024042261号